閩侯縣自來水有限公司獲得用水申請流程
1、受理
辦理人:葉旺萍,林京京 辦理時限:1工作日
· 審查標準:
遞交申請資料,受理人當場審核申報資料是否齊全。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可替代材料,以排序作為優先級,前置材料有權覆蓋后置材料辦理供水業務(1)產權證或《房地產交易中心備案登記證明》;(2)省、市、區政府對暫未辦理產權的合規用地的批示文件;(3)購房合同或拆遷安置協議;(4)排房單等其他可證明有效產權的相關資料;(5)用水場所產權承諾書。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已列入“不再重復提交證照”清單,可不再提交材料(無法調用到電子證照的除外)
· 辦理結果:
資料齊全,開具《受理承諾單》;若資料不齊全,出具《缺件告知單》;若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的,出具《不予受理決定通知書》,并列明不予受理的具體理
2、決定
辦理人:陳麗平 辦理時限:4工作日
· 審查標準:
現場勘查對具備與市政給水管道接駁的條件,進行接駁方案確認,提供項目水源接駁方向;對符合國家工程技術標準、規范設計和施工(方案設計、現場施工不納入辦理時限范疇),予以安裝水表并通水。
· 辦理結果:
根據現場勘察,對具備與市政給水管道接駁的條件,進行接駁方案確認,提供項目水源接駁方向;對符合國家工程技術標準、規范設計和施工(方案設計、現場施工不納入辦理時限范疇),予以安裝水表并通水。
承諾時限說明:申請與受理1個工作日,審查與決定4個工作日,包括現場勘察3個工作日(無掛起),通水1個工作日(方案設計、現場施工不納入辦理時限范疇)。